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柳州市柳江區2025年稻谷生產補貼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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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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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2025年稻谷生產
補貼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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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關于印發〈2025年稻谷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農廳發〔2025〕50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2025年稻谷生產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論述和關于廣西工作論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統籌實施好稻谷生產補貼和商品糧大縣獎勵資金(雙季稻補貼)政策,保障稻谷生產者基本收益,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穩定稻谷產能,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二、補貼資金的使用
(一)補貼資金來源和用途
中央財政下達柳江區2025年稻谷生產補貼資金388萬元、商品糧大縣獎勵資金(雙季稻補貼)資金167萬元、歷年結余資金1.526449萬元等,對稻谷生產者按種植面積給予補貼(以下簡稱稻谷生產補貼)。根據自治區實施方案要求,2025年稻谷生產補貼資金中安排52萬元,用于實施“水稻高產攻關行動”項目,其余的資金用于稻谷生產補貼。水稻高產攻關行動項目的實施按照《廣西2025年水稻高產攻關行動項目實施方案》執行。
(二)補貼對象和范圍
1. 補貼范圍。在轄區內有水稻種植的鎮實施。具體補貼范圍為轄區范圍內合法耕地上稻谷的種植面積。
2. 補貼對象。按照“誰種補貼給誰”的原則,補給稻谷實際生產者(包括農戶、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年內種植單季稻、雙季稻均給予補貼,重點支持雙季稻種植。由符合條件的稻谷生產者自愿申報。
稻谷生產補貼受益人為水稻和雙季稻的實際生產者,并需由實際生產者本人申報,同一地塊只能申報一次,不得重復申報。對已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或加入合作社不在原稻田上種植稻谷的原生產者,不得申報本項補貼,真正讓稻谷生產者受益。
實施稻漁綜合種養的田塊,水稻面積占比達到90%以上且產量達到當地平均水平的可列入補貼范圍,否則不予補貼。對國家明確退耕的土地、未經批準開墾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種植的稻谷不給予補貼。
(三)補貼面積依據
實行補貼面積申報制,對在2025年9月中旬前完成申報的生產者予以補貼。稻谷生產者按早稻(同一地塊只種植一季早稻的)、中稻、晚稻(同一地塊只種植一季晚稻的)、雙季稻(同一地塊種植早、晚兩季水稻的,不含再生稻,下同)面積分別申報,以便核驗。
(四)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根據上級分配下達的資金總量和上年結余資金、地方核驗確定后的補貼面積總數等因素據實測算確定。采用統一補貼標準方式,按照以下方法測算補貼標準和計算生產者補貼面積。
1.?測算每畝補貼標準公式。每畝補貼標準=(上級下達補貼資金總額+上年結余資金)÷[全區核實的一季早稻面積+中稻面積+一季晚稻面積+種植雙季稻稻田面積×2×1.5]。
2. 計算生產者補貼面積方法。種植單季稻按實際種植面積計算;種植雙季稻的,按雙季稻面積(復種)的1.5倍計算補貼面積。
3.?每畝補貼控制在300元以內。
(五)主要實施任務
通過實施稻谷生產補貼政策和打造水稻高產攻關田,保障稻谷生產和優勢產區稻谷種植收益基本穩定,引導種植結構調整,鼓勵生產者發展水稻生產,穩定水稻播種面積、提高糧食單產,促進增加綠色優質稻谷供給,穩定提升我區稻谷生產能力,確保口糧絕對安全。
(六)補貼資金的下達和兌現
1.?補貼資金的下達。稻谷生產補貼資金,由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再由區財政局將補貼資金下達各鎮人民政府。
2.?補貼資金的兌現。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廣西壯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目標價格補貼資金管理的通知》(桂財建〔2023〕6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廣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桂財規〔2022〕7號)和《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機關?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等八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財監〔2022〕18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應兌現的稻谷生產補貼資金,由區財政局根據區農業農村局的資金撥付申請將補貼資金分配下達給各鎮人民政府(代發金融機構“一卡通”虛擬賬戶)后,各鎮人民政府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通過廣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一卡通”管理系統)兌付給補貼對象,不允許現金兌付,嚴禁采取實物補貼方式發放資金。其中,發放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單位的補貼要通過單位對公賬戶發放(具體詳見工作流程)。
3.?補貼資金發放時間要求。各鎮、各有關部門必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將稻谷生產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力爭于2025年10月20日前發放完畢,使種糧農民真正受益。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于2025年10月30日前匯總本區補貼資金發放情況,書面報告市農業農村局。
三、職責分工
(一)區農業農村局
負責制定補貼實施方案及補貼實施工作流程,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報區人民政府審批;指導各鎮農業農村部門做好稻谷生產補貼基礎數據采集、數據分析等工作,牽頭開展補貼聯合核查,并向同級財政等有關部門提供補貼面積基礎數據及資金分配方案,對本區稻谷生產技術提高進行指導;會同區財政局指導和監督各鎮做好廣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工作。
(二)區發展和改革局
配合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開展補貼聯合核查;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報區人民政府審批。
(三)區財政局
配合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開展補貼聯合核查;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等有關部門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報區人民政府審批;根據資金分配方案批復及時將補貼資金下達各鎮人民政府,督促各鎮人民政府將補貼資金兌付給補貼對象;做好補貼資金清算,牽頭開展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的培訓、資金檢查、補貼政策績效考核等工作。
(四)各鎮人民政府
對轄區內稻谷生產補貼實施工作具體負責。負責發動、組織轄區內的稻谷生產者申報稻谷生產補貼;負責農戶基礎數據采集,補貼面積的申報、核實和張榜公告公示,信息的審核、錄入和上報;負責本鎮補貼工作的培訓、總結等。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實施
各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各鎮黨委和政府是稻谷生產補貼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各項工作。要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健全部門間協調機制,明確任務和部門責任分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推進補貼政策實施中的實際問題,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高標準完成水稻高產攻關示范片建設,輻射帶動大面積單產提升。
(二)嚴格制度執行
加強稻谷生產補貼政策的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研究制定具體宣傳方案,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宣傳欄、短信、新媒體等媒介,以及鄉村廣播、干部走村入戶等宣傳方式,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并在政府門戶網及時公布稻谷生產補貼政策清單,切實提高補貼政策知曉度和農民滿意度。按照職責分工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的原則,做好補貼信息公開公示工作,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發放到戶的稻谷生產補貼情況應在村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確保補貼政策公開透明;村級公示應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提高群眾知曉度(公示要求詳見工作流程)。
(三)嚴肅財經紀律
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在稻谷生產補貼資金申報、審核、分配、使用等環節中,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補貼資金;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截留挪用補貼資金;不得違反規定向不符合條件的個人、單位等分配資金,不得擅自超出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分配或使用資金。對涉及違法違紀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申報者必須如實填報補貼面積,對填報的數據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弄虛作假、擠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給予嚴肅處理。建立個人誠信記錄,騙取、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行為將記入個人失信記錄。
對稻谷生產補貼失信者,視情節取消其當年補貼申請資格,視情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因露天焚燒秸稈或違規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農藥等投入品,受到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處罰的生產者,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
(四)嚴格資金監管
嚴格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考核有關要求,稻谷生產補貼資金要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嚴禁挪用稻谷補貼資金。嚴格審批管理,遵循“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補貼資金申報、審核、兌付等環節責任,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地兌付到實際稻谷生產者手中。嚴格執行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制度,稻谷生產補貼資金納入糧食風險基金專戶管理,與專戶內其他補貼資金分賬核算,單獨反映,不得相互混用,確保補貼資金封閉運行。實行稻谷生產補貼資金全部通過“一卡通”管理系統兌付。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新聞媒體及監督電話,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對補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督促,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確保補貼政策有序有效落實。對補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堅決杜絕虛報冒領、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
(五)強化信息技術手段應用
加強部門工作對接,確保區農業農村局、各鎮人民政府提供的稻谷生產補貼信息與區財政局補貼發放的信息有效銜接。適當簡化、優化補貼申領程序,明確申報、審核、公開、公示、發放等各環節的操作規范。鼓勵通過數字化平臺等方式申報、審核等,減少人工操作環節,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加強“一卡通”基礎數據的維護與更新,對不準確、不完整的補貼對象基礎信息進行分類、變更和完善,確保農戶基礎信息完整準確。加強大數據核實比對,將稻谷生產補貼申報面積進行橫向縱向比對,對存在差額較大的補貼對象進行重點分析。加強現代化技術手段在核實種植面積、種植狀況等相關基礎數據過程中的應用,減少人工作業,減輕基層負擔。
(六)加強績效管理
為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稻谷生產補貼資金列入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等考核內容,并對稻谷生產補貼實行預算績效管理。按照要求完成項目各項績效目標任務,強化績效運行監控,對執行中出現偏離績效目標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及時組織開展績效自評工作,業務主管部門對照自治區分解下達的績效目標,形成本區績效自評報告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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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稻谷生產補貼實施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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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5年稻谷生產補貼實施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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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按照“制定方案—政策宣傳—組織申報—登記造冊—鎮級審核—公開公示—匯總上報—縣(區)級聯合審核(包括現場抽核)—報縣(區)級人民政府審定—批復公告—發放資金—項目總結”的程序推進項目實施。
一、制定符合本區實際的實施方案
區農業農村局嚴格按照自治區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制定本區實施方案,因地制宜研究稻谷生產補貼的范圍、對象、支持方式,明確時間節點、任務分工和責任主體,明確政策實施的具體要求和組織保障措施。實施方案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印發,并報上級財政、農業農村局備案,及時下發至轄區各鎮、各有關部門。
各鎮人民政府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本鎮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報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備案。
二、政策宣傳發動
項目實施補貼申報前,各鎮人民政府將相關補貼申報政策、期限公告到村(屯),并采集相關資料存檔。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嚴明申報紀律,認真落實發動生產者申報工作,避免發生因宣傳不到位引發的群眾上訪事件。
三、組織申報
稻谷生產補貼采取自愿申報制,申報主體向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其中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要同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由村(居)委會審核、匯總、蓋章后統一向屬地鎮人民政府申報。
四、鎮級審核公示
各鎮人民政府負責收集匯總各申報對象材料(包括農戶姓名或單位名稱、補貼面積、水稻種植地點等內容),召開補貼面積審核會議(留存會議記錄、會議照片等),進行審核后在鎮人民政府、村(居)委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出現異議,應及時進行核實和修正,必要時要進行二次公示。
五、匯總上報
公示無異議后,各鎮人民政府對補貼申報、審核情況進行匯總,并以正式文件呈報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等部門。由各鎮人民政府將補貼對象全部信息錄入廣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一卡通”管理系統),通過系統審核無誤后匯總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
六、縣(區)級聯合審核
由區人民政府組織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和各鎮人民政府共同開展抽查核驗工作,每個鎮隨機抽取1—2個村,每個村隨機抽5—20個農戶進行核驗。特別是對種植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申報面積排在本區前5名的,列為重點必查對象。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所涉鎮重新核實、公示,經查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對象,進行通報和依法依規處罰。
七、呈報縣(區)人民政府審定
經審核結束后,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將補貼資金分配方案(補貼對象、面積、標準、金額)呈報區人民政府審定。
八、批復和公告
補貼標準和補貼資金分配方案通過區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區財政局等部門對各鎮的補貼對象、面積和補貼資金給予書面批復。收到補貼資金分配方案批復文件后,各鎮要以鎮人民政府名義,給補貼對象所在的村打印張貼補貼資金發放的公告。
九、發放補貼資金
各鎮人民政府收到補貼資金后,及時通過“一卡通”管理系統將補貼款發放到補貼對象的“一卡通”銀行賬戶。力爭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將稻谷生產補貼資金發放完畢,使種糧農民真正受益。
十、做好項目總結
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于2025年10月30日前匯總本區補貼資金發放情況,書面報告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柳州市柳江區2025年稻谷生產補貼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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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2025年稻谷生產
補貼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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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關于印發〈2025年稻谷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農廳發〔2025〕50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2025年稻谷生產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論述和關于廣西工作論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統籌實施好稻谷生產補貼和商品糧大縣獎勵資金(雙季稻補貼)政策,保障稻谷生產者基本收益,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穩定稻谷產能,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二、補貼資金的使用
(一)補貼資金來源和用途
中央財政下達柳江區2025年稻谷生產補貼資金388萬元、商品糧大縣獎勵資金(雙季稻補貼)資金167萬元、歷年結余資金1.526449萬元等,對稻谷生產者按種植面積給予補貼(以下簡稱稻谷生產補貼)。根據自治區實施方案要求,2025年稻谷生產補貼資金中安排52萬元,用于實施“水稻高產攻關行動”項目,其余的資金用于稻谷生產補貼。水稻高產攻關行動項目的實施按照《廣西2025年水稻高產攻關行動項目實施方案》執行。
(二)補貼對象和范圍
1. 補貼范圍。在轄區內有水稻種植的鎮實施。具體補貼范圍為轄區范圍內合法耕地上稻谷的種植面積。
2. 補貼對象。按照“誰種補貼給誰”的原則,補給稻谷實際生產者(包括農戶、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年內種植單季稻、雙季稻均給予補貼,重點支持雙季稻種植。由符合條件的稻谷生產者自愿申報。
稻谷生產補貼受益人為水稻和雙季稻的實際生產者,并需由實際生產者本人申報,同一地塊只能申報一次,不得重復申報。對已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或加入合作社不在原稻田上種植稻谷的原生產者,不得申報本項補貼,真正讓稻谷生產者受益。
實施稻漁綜合種養的田塊,水稻面積占比達到90%以上且產量達到當地平均水平的可列入補貼范圍,否則不予補貼。對國家明確退耕的土地、未經批準開墾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種植的稻谷不給予補貼。
(三)補貼面積依據
實行補貼面積申報制,對在2025年9月中旬前完成申報的生產者予以補貼。稻谷生產者按早稻(同一地塊只種植一季早稻的)、中稻、晚稻(同一地塊只種植一季晚稻的)、雙季稻(同一地塊種植早、晚兩季水稻的,不含再生稻,下同)面積分別申報,以便核驗。
(四)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根據上級分配下達的資金總量和上年結余資金、地方核驗確定后的補貼面積總數等因素據實測算確定。采用統一補貼標準方式,按照以下方法測算補貼標準和計算生產者補貼面積。
1.?測算每畝補貼標準公式。每畝補貼標準=(上級下達補貼資金總額+上年結余資金)÷[全區核實的一季早稻面積+中稻面積+一季晚稻面積+種植雙季稻稻田面積×2×1.5]。
2. 計算生產者補貼面積方法。種植單季稻按實際種植面積計算;種植雙季稻的,按雙季稻面積(復種)的1.5倍計算補貼面積。
3.?每畝補貼控制在300元以內。
(五)主要實施任務
通過實施稻谷生產補貼政策和打造水稻高產攻關田,保障稻谷生產和優勢產區稻谷種植收益基本穩定,引導種植結構調整,鼓勵生產者發展水稻生產,穩定水稻播種面積、提高糧食單產,促進增加綠色優質稻谷供給,穩定提升我區稻谷生產能力,確保口糧絕對安全。
(六)補貼資金的下達和兌現
1.?補貼資金的下達。稻谷生產補貼資金,由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再由區財政局將補貼資金下達各鎮人民政府。
2.?補貼資金的兌現。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廣西壯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目標價格補貼資金管理的通知》(桂財建〔2023〕6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廣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桂財規〔2022〕7號)和《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機關?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等八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財監〔2022〕18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應兌現的稻谷生產補貼資金,由區財政局根據區農業農村局的資金撥付申請將補貼資金分配下達給各鎮人民政府(代發金融機構“一卡通”虛擬賬戶)后,各鎮人民政府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通過廣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一卡通”管理系統)兌付給補貼對象,不允許現金兌付,嚴禁采取實物補貼方式發放資金。其中,發放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單位的補貼要通過單位對公賬戶發放(具體詳見工作流程)。
3.?補貼資金發放時間要求。各鎮、各有關部門必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將稻谷生產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力爭于2025年10月20日前發放完畢,使種糧農民真正受益。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于2025年10月30日前匯總本區補貼資金發放情況,書面報告市農業農村局。
三、職責分工
(一)區農業農村局
負責制定補貼實施方案及補貼實施工作流程,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報區人民政府審批;指導各鎮農業農村部門做好稻谷生產補貼基礎數據采集、數據分析等工作,牽頭開展補貼聯合核查,并向同級財政等有關部門提供補貼面積基礎數據及資金分配方案,對本區稻谷生產技術提高進行指導;會同區財政局指導和監督各鎮做好廣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工作。
(二)區發展和改革局
配合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開展補貼聯合核查;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報區人民政府審批。
(三)區財政局
配合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開展補貼聯合核查;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等有關部門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報區人民政府審批;根據資金分配方案批復及時將補貼資金下達各鎮人民政府,督促各鎮人民政府將補貼資金兌付給補貼對象;做好補貼資金清算,牽頭開展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的培訓、資金檢查、補貼政策績效考核等工作。
(四)各鎮人民政府
對轄區內稻谷生產補貼實施工作具體負責。負責發動、組織轄區內的稻谷生產者申報稻谷生產補貼;負責農戶基礎數據采集,補貼面積的申報、核實和張榜公告公示,信息的審核、錄入和上報;負責本鎮補貼工作的培訓、總結等。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實施
各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各鎮黨委和政府是稻谷生產補貼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各項工作。要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健全部門間協調機制,明確任務和部門責任分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推進補貼政策實施中的實際問題,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高標準完成水稻高產攻關示范片建設,輻射帶動大面積單產提升。
(二)嚴格制度執行
加強稻谷生產補貼政策的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研究制定具體宣傳方案,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宣傳欄、短信、新媒體等媒介,以及鄉村廣播、干部走村入戶等宣傳方式,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并在政府門戶網及時公布稻谷生產補貼政策清單,切實提高補貼政策知曉度和農民滿意度。按照職責分工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的原則,做好補貼信息公開公示工作,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發放到戶的稻谷生產補貼情況應在村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確保補貼政策公開透明;村級公示應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提高群眾知曉度(公示要求詳見工作流程)。
(三)嚴肅財經紀律
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在稻谷生產補貼資金申報、審核、分配、使用等環節中,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補貼資金;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截留挪用補貼資金;不得違反規定向不符合條件的個人、單位等分配資金,不得擅自超出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分配或使用資金。對涉及違法違紀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申報者必須如實填報補貼面積,對填報的數據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弄虛作假、擠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給予嚴肅處理。建立個人誠信記錄,騙取、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行為將記入個人失信記錄。
對稻谷生產補貼失信者,視情節取消其當年補貼申請資格,視情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因露天焚燒秸稈或違規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農藥等投入品,受到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處罰的生產者,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
(四)嚴格資金監管
嚴格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考核有關要求,稻谷生產補貼資金要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嚴禁挪用稻谷補貼資金。嚴格審批管理,遵循“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補貼資金申報、審核、兌付等環節責任,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地兌付到實際稻谷生產者手中。嚴格執行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制度,稻谷生產補貼資金納入糧食風險基金專戶管理,與專戶內其他補貼資金分賬核算,單獨反映,不得相互混用,確保補貼資金封閉運行。實行稻谷生產補貼資金全部通過“一卡通”管理系統兌付。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新聞媒體及監督電話,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對補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督促,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確保補貼政策有序有效落實。對補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堅決杜絕虛報冒領、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
(五)強化信息技術手段應用
加強部門工作對接,確保區農業農村局、各鎮人民政府提供的稻谷生產補貼信息與區財政局補貼發放的信息有效銜接。適當簡化、優化補貼申領程序,明確申報、審核、公開、公示、發放等各環節的操作規范。鼓勵通過數字化平臺等方式申報、審核等,減少人工操作環節,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加強“一卡通”基礎數據的維護與更新,對不準確、不完整的補貼對象基礎信息進行分類、變更和完善,確保農戶基礎信息完整準確。加強大數據核實比對,將稻谷生產補貼申報面積進行橫向縱向比對,對存在差額較大的補貼對象進行重點分析。加強現代化技術手段在核實種植面積、種植狀況等相關基礎數據過程中的應用,減少人工作業,減輕基層負擔。
(六)加強績效管理
為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稻谷生產補貼資金列入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等考核內容,并對稻谷生產補貼實行預算績效管理。按照要求完成項目各項績效目標任務,強化績效運行監控,對執行中出現偏離績效目標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及時組織開展績效自評工作,業務主管部門對照自治區分解下達的績效目標,形成本區績效自評報告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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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稻谷生產補貼實施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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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5年稻谷生產補貼實施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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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按照“制定方案—政策宣傳—組織申報—登記造冊—鎮級審核—公開公示—匯總上報—縣(區)級聯合審核(包括現場抽核)—報縣(區)級人民政府審定—批復公告—發放資金—項目總結”的程序推進項目實施。
一、制定符合本區實際的實施方案
區農業農村局嚴格按照自治區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制定本區實施方案,因地制宜研究稻谷生產補貼的范圍、對象、支持方式,明確時間節點、任務分工和責任主體,明確政策實施的具體要求和組織保障措施。實施方案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印發,并報上級財政、農業農村局備案,及時下發至轄區各鎮、各有關部門。
各鎮人民政府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本鎮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報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備案。
二、政策宣傳發動
項目實施補貼申報前,各鎮人民政府將相關補貼申報政策、期限公告到村(屯),并采集相關資料存檔。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嚴明申報紀律,認真落實發動生產者申報工作,避免發生因宣傳不到位引發的群眾上訪事件。
三、組織申報
稻谷生產補貼采取自愿申報制,申報主體向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其中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要同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由村(居)委會審核、匯總、蓋章后統一向屬地鎮人民政府申報。
四、鎮級審核公示
各鎮人民政府負責收集匯總各申報對象材料(包括農戶姓名或單位名稱、補貼面積、水稻種植地點等內容),召開補貼面積審核會議(留存會議記錄、會議照片等),進行審核后在鎮人民政府、村(居)委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出現異議,應及時進行核實和修正,必要時要進行二次公示。
五、匯總上報
公示無異議后,各鎮人民政府對補貼申報、審核情況進行匯總,并以正式文件呈報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等部門。由各鎮人民政府將補貼對象全部信息錄入廣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一卡通”管理系統),通過系統審核無誤后匯總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
六、縣(區)級聯合審核
由區人民政府組織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和各鎮人民政府共同開展抽查核驗工作,每個鎮隨機抽取1—2個村,每個村隨機抽5—20個農戶進行核驗。特別是對種植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申報面積排在本區前5名的,列為重點必查對象。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所涉鎮重新核實、公示,經查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對象,進行通報和依法依規處罰。
七、呈報縣(區)人民政府審定
經審核結束后,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將補貼資金分配方案(補貼對象、面積、標準、金額)呈報區人民政府審定。
八、批復和公告
補貼標準和補貼資金分配方案通過區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區財政局等部門對各鎮的補貼對象、面積和補貼資金給予書面批復。收到補貼資金分配方案批復文件后,各鎮要以鎮人民政府名義,給補貼對象所在的村打印張貼補貼資金發放的公告。
九、發放補貼資金
各鎮人民政府收到補貼資金后,及時通過“一卡通”管理系統將補貼款發放到補貼對象的“一卡通”銀行賬戶。力爭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將稻谷生產補貼資金發放完畢,使種糧農民真正受益。
十、做好項目總結
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于2025年10月30日前匯總本區補貼資金發放情況,書面報告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