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原因及編制過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印發〈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更好的落實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于2022年8月印發的《柳州市教師隊伍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學教師取得正高級、高級職稱聘用管理,發揮骨干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提高區域內教師整體素質,對表現優秀的教師給予提前晉升等激勵保障。市教育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結合我市實際,擬定了《柳州市中小學正高級、高級教師聘用管理指導意見(試行)》。
市教育局于2023年11月和2024年4月,分兩次向市直和縣區各有關部門征求意見,同時面向社會民眾征求意見。根據收集到的反饋意見對《柳州市中小學正高級、高級教師聘用管理指導意見(試行)》進行修訂,經合法性審查通過,市教育局黨組會議集體審議通過,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名義按照規范性文件要求印發。
二、主要內容
《柳州市中小學正高級、高級教師聘用管理指導意見(試行)》分為實施范圍、聘用年限、聘用基本條件、聘用流程和工作要求五大部分。
(一)實施范圍。明確適用范圍實施范圍為公辦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市本級和縣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含納入人員總量管理的控制數崗位)具備正高級、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
(二)聘用年限。明確專業技術七級至五級崗位聘用年限調整為三年。專業技術四級及以上聘用年限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重新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2〕6號)、《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修訂柳州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柳人社規〔2023〕23號)和各中小學制定正高級崗位聘用基本條件執行。
(三)聘用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師德師風表現和教育教學能力,教育教學能力包含:育人(德育)工作能力、教學工作量、學習培訓要求、示范引領能力、培養青年教師要求、論文(著作、總結)條件、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等7項要求。
(四)聘用流程。一是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單位)成立崗位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校(單位)崗位競聘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二是制定競聘方案。制定本校(單位)正高級、高級崗位競聘方案;三是公布名單。公布當年度符合競聘條件的人員名單;四是個人申請。由個人根據意愿,按規定程序自主向所在學校(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申請競聘、破格或續聘);五是競聘考核。崗位競聘委員會根據競聘方案,對提出競聘申請的教師近3年內各學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等綜合情況進行全面評價和考核;六是擬聘公示。崗位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晉升崗位等級、按原崗位等級、降低崗位等級聘用人選以多種形式在本學校(單位)進行公示;七是聘用決定。根據公示結果,由學校(單位)作出聘用決定;八是簽訂聘用合同。學校(單位)與新聘用教師簽訂聘用合同。
(五)工作要求。對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各學校提出工作要求,對意見試行時間進行規定。
一、制定原因及編制過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印發〈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更好的落實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于2022年8月印發的《柳州市教師隊伍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學教師取得正高級、高級職稱聘用管理,發揮骨干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提高區域內教師整體素質,對表現優秀的教師給予提前晉升等激勵保障。市教育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結合我市實際,擬定了《柳州市中小學正高級、高級教師聘用管理指導意見(試行)》。
市教育局于2023年11月和2024年4月,分兩次向市直和縣區各有關部門征求意見,同時面向社會民眾征求意見。根據收集到的反饋意見對《柳州市中小學正高級、高級教師聘用管理指導意見(試行)》進行修訂,經合法性審查通過,市教育局黨組會議集體審議通過,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名義按照規范性文件要求印發。
二、主要內容
《柳州市中小學正高級、高級教師聘用管理指導意見(試行)》分為實施范圍、聘用年限、聘用基本條件、聘用流程和工作要求五大部分。
(一)實施范圍。明確適用范圍實施范圍為公辦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市本級和縣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含納入人員總量管理的控制數崗位)具備正高級、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
(二)聘用年限。明確專業技術七級至五級崗位聘用年限調整為三年。專業技術四級及以上聘用年限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重新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2〕6號)、《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修訂柳州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柳人社規〔2023〕23號)和各中小學制定正高級崗位聘用基本條件執行。
(三)聘用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師德師風表現和教育教學能力,教育教學能力包含:育人(德育)工作能力、教學工作量、學習培訓要求、示范引領能力、培養青年教師要求、論文(著作、總結)條件、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等7項要求。
(四)聘用流程。一是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單位)成立崗位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校(單位)崗位競聘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二是制定競聘方案。制定本校(單位)正高級、高級崗位競聘方案;三是公布名單。公布當年度符合競聘條件的人員名單;四是個人申請。由個人根據意愿,按規定程序自主向所在學校(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申請競聘、破格或續聘);五是競聘考核。崗位競聘委員會根據競聘方案,對提出競聘申請的教師近3年內各學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等綜合情況進行全面評價和考核;六是擬聘公示。崗位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晉升崗位等級、按原崗位等級、降低崗位等級聘用人選以多種形式在本學校(單位)進行公示;七是聘用決定。根據公示結果,由學校(單位)作出聘用決定;八是簽訂聘用合同。學校(單位)與新聘用教師簽訂聘用合同。
(五)工作要求。對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各學校提出工作要求,對意見試行時間進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