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延續執行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有關政策條件的公告》(2023年第17號),明確至2027年12月31日止,對于初創科技型企業需符合的條件,從業人數繼續按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按均不超過5000萬元執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規定的其他條件不變。
在此期間已投資滿2年及新發生的投資,可按財稅〔2018〕55號文件和該公告規定適用有關稅收政策。
上述政策可進一步調動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積極性,推動資本向初創科技型企業集聚,助力初創科技型企業健康發展,更好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戰略實施。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延續執行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有關政策條件的公告》(2023年第17號),明確至2027年12月31日止,對于初創科技型企業需符合的條件,從業人數繼續按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按均不超過5000萬元執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規定的其他條件不變。
在此期間已投資滿2年及新發生的投資,可按財稅〔2018〕55號文件和該公告規定適用有關稅收政策。
上述政策可進一步調動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積極性,推動資本向初創科技型企業集聚,助力初創科技型企業健康發展,更好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戰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