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礦業權交易管理辦法》(桂自然資規〔2019〕1 號)等有關文件的規定,經報請柳州市人民政府批準,由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柳州市礦業權交易中心組織實施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石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的具體工作,本次出讓屬于“凈采礦權”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礦權出讓人、地址及聯系電話
出讓人: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地址:廣西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號河東綜合服務樓19樓
聯系電話:0772-2808580
二、交易平臺名稱、交易業務辦理地址及聯系電話
名稱:柳州市礦業權交易中心(窗口)
地址:廣西柳州市龍湖路13號柳州市民服務中心北樓7樓
聯系電話:0772-5331950、2833271、2810217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序號 |
標的名稱 |
礦區 位置 |
礦區 面積 |
開采礦種 |
出讓儲量 |
開采規模 |
出讓年限 |
開采 標高 |
K〔2024〕4號 |
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石灰巖礦 |
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105°方向直距2.5 km處 |
0.6074平方公里 |
建筑石料用灰巖 |
本次實際出讓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可采資源儲量10799.89萬噸(截至2024年7月10日)。 |
375萬噸/年 |
30年(含1.2年基建期) |
+356.6米~+110米 |
礦區范圍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為:
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 |||||
拐點編號 |
X |
Y |
拐點編號 |
X |
Y |
1 |
2659161.18 |
36646111.63 |
24 |
2658998.29 |
36645363.18 |
2 |
2659167.26 |
36646003.94 |
25 |
2658971.95 |
36645391.40 |
3 |
2659258.16 |
36645910.23 |
26 |
2658888.78 |
36645355.44 |
4 |
2659234.30 |
36645809.99 |
27 |
2658812.88 |
36645248.42 |
5 |
2659226.69 |
36645696.49 |
28 |
2658797.13 |
36645237.10 |
6 |
2659146.73 |
36645693.21 |
29 |
2658708.31 |
36645204.59 |
7 |
2659117.40 |
36645673.66 |
30 |
2658630.50 |
36645150.77 |
8 |
2659157.93 |
36645636.43 |
31 |
2658630.51 |
36645187.04 |
9 |
2659161.07 |
36645588.21 |
32 |
2658643.04 |
36645208.34 |
10 |
2659202.92 |
36645573.39 |
33 |
2658683.94 |
36645225.52 |
11 |
2659242.84 |
36645475.24 |
34 |
2658729.51 |
36645262.76 |
12 |
2659248.00 |
36645458.66 |
35 |
2658757.78 |
36645301.33 |
13 |
2659238.73 |
36645450.50 |
36 |
2658745.84 |
36645492.68 |
14 |
2659222.46 |
36645455.37 |
37 |
2658787.78 |
36645575.09 |
15 |
2659209.47 |
36645449.54 |
38 |
2658774.60 |
36645667.52 |
16 |
2659190.13 |
36645447.03 |
39 |
2658651.70 |
36646079.78 |
17 |
2659170.63 |
36645436.31 |
40 |
2658466.93 |
36646154.94 |
18 |
2659147.70 |
36645419.20 |
41 |
2658468.98 |
36646397.09 |
19 |
2659110.67 |
36645381.11 |
42 |
2658537.53 |
36646581.29 |
20 |
2659079.94 |
36645366.53 |
43 |
2658624.60 |
36646698.52 |
21 |
2659087.75 |
36645326.03 |
44 |
2658765.76 |
36646534.06 |
22 |
2659078.81 |
36645319.65 |
45 |
2659003.20 |
36646354.33 |
23 |
2659045.72 |
36645330.42 |
?????
項目具體情況詳見掛牌資料。
四、出讓條件
競買人須承諾并接受以下出讓條件:
(一)本次出讓為“凈采礦權”出讓,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全面推進砂石土類礦產“凈采礦權”出讓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資發〔2021〕74號)要求,采礦權競得人須對礦山所在地的鄉村振興工作進行投入,經商柳江區穿山鎮人民政府,鄉村振興具體投入標準如下:
1.拓寬209國道沿線木團路口、龍江路口通道,從接國道路口處開始向道路內拓寬,長度30米,路面寬度拓寬至10米,取得采礦許可證后,并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相關手續的情況下,2年內完成路面拓寬工作。
2.對209國道沿線村莊路口安裝路燈65盞,其中:穿山中街至高速出口46盞,龍鳳路口3盞,竹山路口4盞,土橋至穿山鎮方向12盞。取得采礦許可證兩年內完成路燈安裝工作。
3.適當幫扶解決困難群眾穩崗就業問題,提供2個就業崗位,礦山正式投產三個月內解決用工崗位問題。
(二)本采礦權為新設礦山,經兩家具備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礦區范圍內資產在2024年5月21日(評估基準日)的市場價值平均估值為人民幣壹仟捌佰捌拾肆萬陸仟伍佰壹拾捌元整(¥18,846,518.00元),該估值結果包含礦區影響范圍內林木資產、土地山場租金及其他費用,具體詳見桂國泰評報字〔2024〕第0262號和廣西科正資評報字〔2024〕第LZ0801號兩份資產評估報告。資產所有人應在采礦權掛牌成交后15日內按資產清單,將資產移交給競得人,競得人在收到移交的資產后,15日內按資產評估結果一次性全額支付補償款給資產所有人,資產所有人在收到上述資產評估值的全額款項后15日內退場,資產補償產生的稅費按法律規定執行。競買人在競買前可向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借閱資產評估報告,了解礦區內資產的具體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資風險和法律糾紛,相關的風險與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同時,競買人一旦參與競買,即視為競買人確認并接受上述的資產評估結果,競買人不得再對該資產評估結果提出異議。
(三)礦區影響范圍內尚有人民幣叁佰伍拾壹萬捌仟伍佰捌拾元整(¥3,518,580.00元)土地租賃費和人民幣壹佰捌拾萬元整(¥1,800,000.00元)勞務費需要在采礦權競得后分期支付[此費用未計入第(二)點資產評估結果],競得人應分別按已簽訂的《土地租賃補充協議》和《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礦山辦理土地用途改變及礦山開發的勞務補充協議書》中約定的條款進行支付。
(四)除資產評估報告包含已租賃的土地山場外,采礦權競得人需要使用礦區周邊其他土地的,土地租賃、地上附著物和相關設施、周邊道路等補償費用及協調工作,由競得人與相關村屯及相關權利人自行協商解決。礦區范圍內及礦區周邊其他土地的用地審批手續由競得人自行辦理,產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競得人應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采礦權登記,取得采礦許可證。因競得人原因逾期未完成辦理采礦權登記的,采礦權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采礦權,并要求競得人賠償采礦權出讓成本和其他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競得人應在競得采礦權后嚴格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運行,在礦山正式投產后2年內通過綠色礦山評估核查。
(七)對屬采礦權出讓前期工作原因而導致的采礦權人無法如期正常開展開采工作的,出讓人可以撤回采礦權,并按有關規定退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已征收的費用。
(八)競得人應在取得采礦許可證之日起1年內按開發利用方案組織開采,如在1年內逾期未進行建設或者生產的,無正當理由停工或者停產連續滿1年的,出讓人可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注銷采礦權,并另行組織出讓,競買人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已征收的費用不予退還。
(九)競得人在開采過程當中直至采至終了邊坡,要按開發利用方案分臺階開采,實行邊開采邊復綠,并在采礦權有效期內完成礦山生態修復,履行礦山生態修復管護義務。
(十)競得人投入采礦生產未滿1年采礦權不得轉讓。
(十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塌陷區治理、土地用途管制等采礦權人的法定義務。
(十二)采礦權使用費:按1000元/年繳納。
(十三)接受掛牌文件附件《采礦權出讓合同》的合同條款。
五、競買人資格條件
(一)競買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二)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企業名單或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網址:kyqgs.mnr.gov.cn)被列入嚴重違法名單、異常名錄的企業不得參加競買。
(三)不接受聯合體競買。競買人資格須經柳州市礦業權交易中心審核確認,取得《采礦權掛牌出讓競買資格證》。
六、掛牌起始價、采礦權出讓前期費用及競買保證金
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石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的起始價為人民幣壹億柒仟壹佰柒拾萬元整(¥171,700,000.00元)。
競得人除按掛牌成交價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外,還須支付采礦權出讓前期費用人民幣叁拾陸萬零壹佰元整(¥360,100.00元)。
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貳仟伍佰萬元整(¥25,000,000.00元)。保證金在2024年11月26日16:30時之前繳到柳州市礦業權交易中心指定的賬戶,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參與競買采礦權。保證金由競買人繳納,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繳。
掛牌結束后,未競得采礦權的競買人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抵做采礦權出讓收益,轉入稅務部門指定的采礦權出讓收益賬戶。
七、采礦權出讓收益繳納方式
本采礦權競得人應在辦理采礦權登記前,繳納首期采礦權出讓收益,首期繳納比例為采礦權出讓收益總價的15%,剩余部分從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28年內按年度分28期繳清,即剩余部分的第1-8期每期按采礦權出讓收益總價的2%繳納,第9-28期每期按采礦權出讓收益總價的3.45%繳納。
八、報名、掛牌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地點
申請人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到柳州市礦業權交易中心(窗口)報名。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繳納競買保證金后,取得競買資格。逾期概不受理報名申請。競買后不按要求履約的,所交保證金作違約金處理,不予退還。
(二)公告時間
自2024年10月29日9:00時起至2024年11月26日16:30時止。
(三)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時,節假日除外)。
(四)掛牌時間
自2024年11月27日9:00時起至2024年12月11日10:30時(北京時間)止。
2024年12月11日10:30掛牌截止,掛牌截止后,若有兩人或者兩人以上參與競買的,將轉為現場競價。
(五)掛牌地點
柳州市礦業權交易中心(窗口)
地址:廣西柳州市龍湖路13號柳州市民服務中心北樓4樓
九、競買人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核查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采礦權掛牌出讓競買申請書、承諾書(打印填寫加蓋公章)。
(三)競買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www.gsxt.gov.cn)的查詢結果;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網址:kyqgs.mnr.gov.cn)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名單、異常名錄的查詢結果(打印查詢網站截圖或查詢報告,并加蓋公章)。
(四)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按掛牌文件要求打印填寫加蓋公章;有效身份證明驗原件,存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競買人繳納競買保證金憑證(打印憑證加蓋公章)。
十、風險提示
(一)本采礦權為新設礦山,經兩家具備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礦區范圍內資產在2024年5月21日(評估基準日)的市場價值平均估值為人民幣壹仟捌佰捌拾肆萬陸仟伍佰壹拾捌元整(¥18,846,518.00元),該估值結果包含礦區影響范圍內林木資產、土地山場租金及其他費用,具體詳見桂國泰評報字〔2024〕第0262號和廣西科正資評報字〔2024〕第LZ0801號兩份資產評估報告。資產所有人應在采礦權掛牌成交后15日內按資產清單,將資產移交給競得人,競得人在收到移交的資產后,15日內按資產評估結果一次性全額支付補償款給資產所有人,資產所有人在收到上述資產評估值的全額款項后15日內退場,資產補償產生的稅費按法律規定執行。競買人在競買前可向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借閱資產評估報告,了解礦區內資產的具體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資風險和法律糾紛,相關的風險與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同時,競買人一旦參與競買,即視為競買人確認并接受上述的資產評估結果,競買人不得再對該資產評估結果提出異議。
(二)礦區影響范圍內尚有人民幣叁佰伍拾壹萬捌仟伍佰捌拾元整(¥3,518,580.00元)土地租賃費和人民幣壹佰捌拾萬元整(¥1,800,000.00元)勞務費需要在采礦權競得后分期支付[此費用未計入第(二)點資產評估結果],競得人應分別按已簽訂的《土地租賃補充協議》和《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礦山辦理土地用途改變及礦山開發的勞務補充協議書》中約定的條款進行支付。
(三)本次掛牌出讓的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石灰巖礦采礦權的勘查成果資料和實際情況可能有一定的出入,申請人提交申請并參加競買,即視為對采礦權現狀和出讓文件已完全認可并自愿承擔全部的風險責任。
(四)競得人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土地、林地、道路、“三廢”等事項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行辦理相關手續,費用自理,如采礦權占用林地的必須辦理林地占用手續。
(五)競得人應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采礦權登記,取得采礦許可證。因競得人原因逾期未完成辦理采礦權登記的,采礦權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采礦權,并要求競得人賠償采礦權出讓成本和其他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競得人應在競得采礦權后嚴格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運行,在礦山正式投產后2年內通過綠色礦山評估核查。
(七)競得人應在取得采礦許可證之日起1年內按開發利用方案組織開采,如在1年內逾期未進行建設或者生產的,無正當理由停工或者停產連續滿1年的,出讓人可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注銷采礦權,并另行組織出讓,競買人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已征收的費用不予退還。
(八)不可抗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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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29日
文件下載:
柳州市2024年第4期采礦權掛牌出讓文件.pdf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礦業權交易管理辦法》(桂自然資規〔2019〕1 號)等有關文件的規定,經報請柳州市人民政府批準,由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柳州市礦業權交易中心組織實施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石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的具體工作,本次出讓屬于“凈采礦權”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礦權出讓人、地址及聯系電話
出讓人: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地址:廣西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號河東綜合服務樓19樓
聯系電話:0772-2808580
二、交易平臺名稱、交易業務辦理地址及聯系電話
名稱:柳州市礦業權交易中心(窗口)
地址:廣西柳州市龍湖路13號柳州市民服務中心北樓7樓
聯系電話:0772-5331950、2833271、2810217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序號 |
標的名稱 |
礦區 位置 |
礦區 面積 |
開采礦種 |
出讓儲量 |
開采規模 |
出讓年限 |
開采 標高 |
K〔2024〕4號 |
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石灰巖礦 |
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105°方向直距2.5 km處 |
0.6074平方公里 |
建筑石料用灰巖 |
本次實際出讓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可采資源儲量10799.89萬噸(截至2024年7月10日)。 |
375萬噸/年 |
30年(含1.2年基建期) |
+356.6米~+110米 |
礦區范圍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為:
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 |||||
拐點編號 |
X |
Y |
拐點編號 |
X |
Y |
1 |
2659161.18 |
36646111.63 |
24 |
2658998.29 |
36645363.18 |
2 |
2659167.26 |
36646003.94 |
25 |
265897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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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65925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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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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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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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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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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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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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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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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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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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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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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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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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659045.72 |
36645330.42 |
?????
項目具體情況詳見掛牌資料。
四、出讓條件
競買人須承諾并接受以下出讓條件:
(一)本次出讓為“凈采礦權”出讓,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全面推進砂石土類礦產“凈采礦權”出讓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資發〔2021〕74號)要求,采礦權競得人須對礦山所在地的鄉村振興工作進行投入,經商柳江區穿山鎮人民政府,鄉村振興具體投入標準如下:
1.拓寬209國道沿線木團路口、龍江路口通道,從接國道路口處開始向道路內拓寬,長度30米,路面寬度拓寬至10米,取得采礦許可證后,并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相關手續的情況下,2年內完成路面拓寬工作。
2.對209國道沿線村莊路口安裝路燈65盞,其中:穿山中街至高速出口46盞,龍鳳路口3盞,竹山路口4盞,土橋至穿山鎮方向12盞。取得采礦許可證兩年內完成路燈安裝工作。
3.適當幫扶解決困難群眾穩崗就業問題,提供2個就業崗位,礦山正式投產三個月內解決用工崗位問題。
(二)本采礦權為新設礦山,經兩家具備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礦區范圍內資產在2024年5月21日(評估基準日)的市場價值平均估值為人民幣壹仟捌佰捌拾肆萬陸仟伍佰壹拾捌元整(¥18,846,518.00元),該估值結果包含礦區影響范圍內林木資產、土地山場租金及其他費用,具體詳見桂國泰評報字〔2024〕第0262號和廣西科正資評報字〔2024〕第LZ0801號兩份資產評估報告。資產所有人應在采礦權掛牌成交后15日內按資產清單,將資產移交給競得人,競得人在收到移交的資產后,15日內按資產評估結果一次性全額支付補償款給資產所有人,資產所有人在收到上述資產評估值的全額款項后15日內退場,資產補償產生的稅費按法律規定執行。競買人在競買前可向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借閱資產評估報告,了解礦區內資產的具體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資風險和法律糾紛,相關的風險與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同時,競買人一旦參與競買,即視為競買人確認并接受上述的資產評估結果,競買人不得再對該資產評估結果提出異議。
(三)礦區影響范圍內尚有人民幣叁佰伍拾壹萬捌仟伍佰捌拾元整(¥3,518,580.00元)土地租賃費和人民幣壹佰捌拾萬元整(¥1,800,000.00元)勞務費需要在采礦權競得后分期支付[此費用未計入第(二)點資產評估結果],競得人應分別按已簽訂的《土地租賃補充協議》和《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礦山辦理土地用途改變及礦山開發的勞務補充協議書》中約定的條款進行支付。
(四)除資產評估報告包含已租賃的土地山場外,采礦權競得人需要使用礦區周邊其他土地的,土地租賃、地上附著物和相關設施、周邊道路等補償費用及協調工作,由競得人與相關村屯及相關權利人自行協商解決。礦區范圍內及礦區周邊其他土地的用地審批手續由競得人自行辦理,產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競得人應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采礦權登記,取得采礦許可證。因競得人原因逾期未完成辦理采礦權登記的,采礦權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采礦權,并要求競得人賠償采礦權出讓成本和其他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競得人應在競得采礦權后嚴格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運行,在礦山正式投產后2年內通過綠色礦山評估核查。
(七)對屬采礦權出讓前期工作原因而導致的采礦權人無法如期正常開展開采工作的,出讓人可以撤回采礦權,并按有關規定退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已征收的費用。
(八)競得人應在取得采礦許可證之日起1年內按開發利用方案組織開采,如在1年內逾期未進行建設或者生產的,無正當理由停工或者停產連續滿1年的,出讓人可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注銷采礦權,并另行組織出讓,競買人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已征收的費用不予退還。
(九)競得人在開采過程當中直至采至終了邊坡,要按開發利用方案分臺階開采,實行邊開采邊復綠,并在采礦權有效期內完成礦山生態修復,履行礦山生態修復管護義務。
(十)競得人投入采礦生產未滿1年采礦權不得轉讓。
(十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塌陷區治理、土地用途管制等采礦權人的法定義務。
(十二)采礦權使用費:按1000元/年繳納。
(十三)接受掛牌文件附件《采礦權出讓合同》的合同條款。
五、競買人資格條件
(一)競買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二)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企業名單或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網址:kyqgs.mnr.gov.cn)被列入嚴重違法名單、異常名錄的企業不得參加競買。
(三)不接受聯合體競買。競買人資格須經柳州市礦業權交易中心審核確認,取得《采礦權掛牌出讓競買資格證》。
六、掛牌起始價、采礦權出讓前期費用及競買保證金
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石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的起始價為人民幣壹億柒仟壹佰柒拾萬元整(¥171,700,000.00元)。
競得人除按掛牌成交價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外,還須支付采礦權出讓前期費用人民幣叁拾陸萬零壹佰元整(¥360,100.00元)。
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貳仟伍佰萬元整(¥25,000,000.00元)。保證金在2024年11月26日16:30時之前繳到柳州市礦業權交易中心指定的賬戶,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參與競買采礦權。保證金由競買人繳納,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繳。
掛牌結束后,未競得采礦權的競買人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抵做采礦權出讓收益,轉入稅務部門指定的采礦權出讓收益賬戶。
七、采礦權出讓收益繳納方式
本采礦權競得人應在辦理采礦權登記前,繳納首期采礦權出讓收益,首期繳納比例為采礦權出讓收益總價的15%,剩余部分從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28年內按年度分28期繳清,即剩余部分的第1-8期每期按采礦權出讓收益總價的2%繳納,第9-28期每期按采礦權出讓收益總價的3.45%繳納。
八、報名、掛牌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地點
申請人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到柳州市礦業權交易中心(窗口)報名。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繳納競買保證金后,取得競買資格。逾期概不受理報名申請。競買后不按要求履約的,所交保證金作違約金處理,不予退還。
(二)公告時間
自2024年10月29日9:00時起至2024年11月26日16:30時止。
(三)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時,節假日除外)。
(四)掛牌時間
自2024年11月27日9:00時起至2024年12月11日10:30時(北京時間)止。
2024年12月11日10:30掛牌截止,掛牌截止后,若有兩人或者兩人以上參與競買的,將轉為現場競價。
(五)掛牌地點
柳州市礦業權交易中心(窗口)
地址:廣西柳州市龍湖路13號柳州市民服務中心北樓4樓
九、競買人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核查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采礦權掛牌出讓競買申請書、承諾書(打印填寫加蓋公章)。
(三)競買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www.gsxt.gov.cn)的查詢結果;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網址:kyqgs.mnr.gov.cn)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名單、異常名錄的查詢結果(打印查詢網站截圖或查詢報告,并加蓋公章)。
(四)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按掛牌文件要求打印填寫加蓋公章;有效身份證明驗原件,存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競買人繳納競買保證金憑證(打印憑證加蓋公章)。
十、風險提示
(一)本采礦權為新設礦山,經兩家具備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礦區范圍內資產在2024年5月21日(評估基準日)的市場價值平均估值為人民幣壹仟捌佰捌拾肆萬陸仟伍佰壹拾捌元整(¥18,846,518.00元),該估值結果包含礦區影響范圍內林木資產、土地山場租金及其他費用,具體詳見桂國泰評報字〔2024〕第0262號和廣西科正資評報字〔2024〕第LZ0801號兩份資產評估報告。資產所有人應在采礦權掛牌成交后15日內按資產清單,將資產移交給競得人,競得人在收到移交的資產后,15日內按資產評估結果一次性全額支付補償款給資產所有人,資產所有人在收到上述資產評估值的全額款項后15日內退場,資產補償產生的稅費按法律規定執行。競買人在競買前可向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借閱資產評估報告,了解礦區內資產的具體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資風險和法律糾紛,相關的風險與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同時,競買人一旦參與競買,即視為競買人確認并接受上述的資產評估結果,競買人不得再對該資產評估結果提出異議。
(二)礦區影響范圍內尚有人民幣叁佰伍拾壹萬捌仟伍佰捌拾元整(¥3,518,580.00元)土地租賃費和人民幣壹佰捌拾萬元整(¥1,800,000.00元)勞務費需要在采礦權競得后分期支付[此費用未計入第(二)點資產評估結果],競得人應分別按已簽訂的《土地租賃補充協議》和《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礦山辦理土地用途改變及礦山開發的勞務補充協議書》中約定的條款進行支付。
(三)本次掛牌出讓的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石灰巖礦采礦權的勘查成果資料和實際情況可能有一定的出入,申請人提交申請并參加競買,即視為對采礦權現狀和出讓文件已完全認可并自愿承擔全部的風險責任。
(四)競得人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土地、林地、道路、“三廢”等事項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行辦理相關手續,費用自理,如采礦權占用林地的必須辦理林地占用手續。
(五)競得人應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采礦權登記,取得采礦許可證。因競得人原因逾期未完成辦理采礦權登記的,采礦權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采礦權,并要求競得人賠償采礦權出讓成本和其他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競得人應在競得采礦權后嚴格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運行,在礦山正式投產后2年內通過綠色礦山評估核查。
(七)競得人應在取得采礦許可證之日起1年內按開發利用方案組織開采,如在1年內逾期未進行建設或者生產的,無正當理由停工或者停產連續滿1年的,出讓人可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注銷采礦權,并另行組織出讓,競買人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已征收的費用不予退還。
(八)不可抗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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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載:
柳州市2024年第4期采礦權掛牌出讓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