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整合〔2022〕27號
![]()
?
有關市、縣(市、區)財政局:
根據自治區本級預算安排,經研究,現下達2022年第五批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詳見附件),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指標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收入科目“1100231欠發達地區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鞏固脫貧銜接鄉村振興”相關科目。
二、有關市、縣(市、區,以下統稱縣)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切實管好用好銜接資金,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資金安排要突出銜接資金支持重點,聚焦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等重點地區,聚焦監測對象等重點人群,統籌做好受洪災等影響較大的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幫扶工作,2022年自治區銜接資金用于產業的比例要超過50%。
三、有關市、縣要按照《財政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1〕19號)、《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國家林草局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政辦發〔2021〕5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鄉村振興局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廣西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細則的通知》(桂財規〔2021〕3號)以及自治區關于加強廣西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提升資金使用效益的通知要求,及時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強化項目實施管理,加快資金下達和支出進度,落實績效管理要求,強化跟蹤督促,提升資金使用效益。
四、脫貧縣要按照《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林草局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的通知》(財農〔2021〕22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十二部門關于印發自治區繼續支持脫貧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財農〔2021〕57號)有關規定,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用于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優先用于產業項目。
五、有關市、縣要嚴格落實直達資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中央、自治區、市、縣等各級銜接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管理,請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直達工作的通知》(桂財農〔2022〕31號)要求做好相關工作。保持中央直達資金標識不變,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
附件:2022年第五批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 分配表
?
?
??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 2022年7月13日
?
桂整合〔2022〕27號
![]()
?
有關市、縣(市、區)財政局:
根據自治區本級預算安排,經研究,現下達2022年第五批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詳見附件),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指標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收入科目“1100231欠發達地區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鞏固脫貧銜接鄉村振興”相關科目。
二、有關市、縣(市、區,以下統稱縣)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切實管好用好銜接資金,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資金安排要突出銜接資金支持重點,聚焦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等重點地區,聚焦監測對象等重點人群,統籌做好受洪災等影響較大的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幫扶工作,2022年自治區銜接資金用于產業的比例要超過50%。
三、有關市、縣要按照《財政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1〕19號)、《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國家林草局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政辦發〔2021〕5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鄉村振興局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廣西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細則的通知》(桂財規〔2021〕3號)以及自治區關于加強廣西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提升資金使用效益的通知要求,及時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強化項目實施管理,加快資金下達和支出進度,落實績效管理要求,強化跟蹤督促,提升資金使用效益。
四、脫貧縣要按照《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林草局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的通知》(財農〔2021〕22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十二部門關于印發自治區繼續支持脫貧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財農〔2021〕57號)有關規定,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用于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優先用于產業項目。
五、有關市、縣要嚴格落實直達資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中央、自治區、市、縣等各級銜接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管理,請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直達工作的通知》(桂財農〔2022〕31號)要求做好相關工作。保持中央直達資金標識不變,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
附件:2022年第五批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 分配表
?
?
??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