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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2016年部門預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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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1、機構設置: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設3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及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3.負責中心的日常辦公、后勤等綜合事宜,協調中心的各項工作,協助中心領導加強中心的各項管理工作。
4.負責中心主任辦公會議、工作例會以及其它各類會議的組織、安排、記錄和紀要。
5.負責各級來文和中心公文的日常處理;負責中心印章的管理。負責中心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負責中心的人事、檔案管理。
6.負責中心的宣傳報道、政務信息工作以及重要綜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編寫。
7.負責中心的接待和工作車輛的日常管理,監督管理中心的安全、考勤、衛生工作。
8.負責各種辦公用品的采購及資產登記、調整、配備、維修和管理工作。
9.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按規定審核、報銷、處理各項財務業務。
10.負責籌集、管理并合理使用土地收購、儲備資金,確保資金安全流轉。
11. 負責中心日常經費的收支管理工作。
12. 承擔收購儲備土地成本核算,參與編制土地儲備、舊城改造、拆遷安置資金的預算。
13.負責編制財務報表,定期向中心領導匯報項目資金的收支使用情況。
14.負責會計檔案的歸檔與保管。
15.主動接受審計、財政及相關部門對專項資金的指導與檢查。
1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土地儲備股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等其他土地收購儲備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2.負責編制土地收購儲備計劃,經縣國土資源局審核、縣土地收購儲備委員會同意后,上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3.根據柳江縣人民政府的委托,負責對被征收的農民集體土地、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及其他應納入儲備的國有土地進行儲備,并完善相關手續。
4.根據《委托收儲協議》,完成對擬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的調查,編制土地、房屋統一征收公告(通告)。
5.協助財務負責征地、拆遷補償費的核定。
6.負責擬收購土地的權屬核查工作。
7.負責向規劃部門征詢收購土地意見,測算擬收購土地及房產的補償費。
8.負責與原土地使用者商談補償事宜,擬訂土地收購補償方案及土地收購補償協議。
9.負責辦理儲備土地的權屬變更登記工作,并協助做好土地出讓的其他準備工作。
10.負責建立集體土地、新增建設用地和國有存量建設用地收購儲備信息系統,做好土地收購儲備的綜合統計工作,依法向社會公布土地收購、儲備信息。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綜合股職責
1.負責對收購儲備的土地進行整理和出讓前的合理開發、經營、管理工作。
2. 負責辦理已儲備土地出讓前期評估、測繪和投放市場的前期準備工作。
3. 負責儲備土地出讓交付前的清理工作。
4. 協助相關單位和部門測算地塊價格。
5.負責儲備土地的項目包裝,協助國土部門做好新增儲備土地報批工作。
6.負責編制土地儲備資金使用計劃,辦理儲備土地抵押貸款有關事宜。
7.負責協調聯系相關金融機構,籌集土地儲備資金。
2、主要職能
(1)、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年度用地計劃和產業政策制定土地收購儲備計劃,經縣國土資源局審核、縣土地收購儲備委員會同意并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按計劃組織實施。
(2)、按市場化原則組織資金運作,財務實行獨立核算,收支兩條線管理,接受縣國土資源局、縣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
(3)、受縣人民政府委托,負責對被征收的農民集體土地、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及其他應納入儲備的國有土地進行儲備。
(4)、管理、運作、經營好已收購、儲備的國有土地,實現國有土地資產的保值、增值。
(5)、負責籌集、管理并合理使用土地收購、儲備資金,確保資金安全流轉。
(6)、負責土地供應前的開發整理和管理工作,使土地達到可供應狀態。
(7)、制定年度土地儲備資金使用計劃,經縣財政局審核并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按計劃組織實施。
(8)、依法向社會公布土地收購、儲備信息,搞好綜合統計,財務收支,并定期向縣土地收購儲備委員會報告運作情況。
(9)、依法對違法用地和荒蕪閑置、舊城改造、企業改制等國有土地進行收購和置換,負責縣人民政府指令性收購地塊的收購和儲備工作。
(10)、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人員構成情況
? 本中心為全額財政撥款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參公管理人員編制數為6人,2015年在職在編人數5人,其他人員5人。
4.預算編制原則
(1)、合法性原則。部門預算編制要符合《預算法》和國家其他法律、法規,充分體現國家有關方針、政策。
(2)、真實性原則。部門預算編制過程中必須以社會經濟南發展和實現政府職能為依據,預算結果與客觀實際盡可能相吻合。
(3)、完整性原則。編制部門預算必須實行綜合預算,零基預算。
(4)、平衡性原則。部門預算應本著“量入為出,勤儉支出”的原則,根據現行財務規則的有關規定,統籌安排各項資金,保證當年預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則。部門預算編制應體現保基本運轉,保重點支出、集中財力辦大事。
5、2016年土地收購儲備計劃共計劃4104.05畝
(1)、柳江縣新城區土地收儲項目2900畝
(2)、柳江縣里高石材產業項目50畝
(3)、柳江縣五倫休閑旅游開發土地儲備項目100畝
(4)、新田屯城中村綜合改造收儲項目41.44畝
(5)、廣西瑞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收儲項目356.60畝
(6)、柳州市匯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土地收購項目48.78畝
(7)、柳江縣碩大養殖場項目90.05畝
(8)、柳州地區水泥廠地塊103.70畝
(9)、拉堡村委、瑞通公司汽車站地塊40畝
(10)、成團嶺排地塊100畝
(11)、長樂物流園120畝
(12)、縣酒廠地塊103.48畝
(13)其他收儲地塊50畝
二、關于柳江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2016年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柳江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預算實行綜合預算,反映土儲中心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預算。
(一)2016年收入預算總計41.73萬元。其中:
1.公共財政預算撥款41.73萬元,主要是經費撥款41.73萬元。
(二)2015年支出預算總計41.73萬元。其中:
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類:
(1)醫療衛生支出1.74萬元;
(2)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支出37.22萬元;
(3)住房保障支出2.77萬元;
2. 按支出經濟科目分類:
(1) 基本支出31.73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6.44萬元;商品服務支出2.4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80萬元。
(2) 項目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土儲中心開展土地收購儲備業務工作辦公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培訓費等商品和服務支出10萬元。
三、關于土儲中心2016年公共財政預算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編制,反映土儲中心2016年度部門預算中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按照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劃分。
2016年土儲中心年度部門預算中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支出共計41.73萬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31.73萬元。主要是用于工資福利支出26.4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4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77萬元。
(二)項目支出10萬元。主要是用于土地收購儲備工作商品和服務支出,如辦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支出10萬元。
四、關于土儲中心2016年項目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編制,反映土儲中心年度部門預算中項目支出預算的總體情況,按照資金來源劃分。
2016年土儲中心年度部門預算中項目支出預算共計10萬元。其中:
(一)公共財政預算撥款10萬元,主要是經費撥款10萬元,
五、關于土儲中心2016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本表按“三公”經費分項編制,反映土儲中心年度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的總體情況。
2016年土儲中心年度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6.45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本年度無此項目支出。
(二)公務接待費0.67萬元,比上年減少0.18萬元。
(三)公務用車費0萬元,比上年度減少5.6萬元,土儲中心已按相關文件要求實行公車改革,本年度不再做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的年度預算。
2.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本年度無公車購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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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2015年部門預算公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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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伍英明?????? 財務經辦人:董素青?????? 聯系電話0772-725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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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2016年部門預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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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1、機構設置: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設3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及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3.負責中心的日常辦公、后勤等綜合事宜,協調中心的各項工作,協助中心領導加強中心的各項管理工作。
4.負責中心主任辦公會議、工作例會以及其它各類會議的組織、安排、記錄和紀要。
5.負責各級來文和中心公文的日常處理;負責中心印章的管理。負責中心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負責中心的人事、檔案管理。
6.負責中心的宣傳報道、政務信息工作以及重要綜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編寫。
7.負責中心的接待和工作車輛的日常管理,監督管理中心的安全、考勤、衛生工作。
8.負責各種辦公用品的采購及資產登記、調整、配備、維修和管理工作。
9.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按規定審核、報銷、處理各項財務業務。
10.負責籌集、管理并合理使用土地收購、儲備資金,確保資金安全流轉。
11. 負責中心日常經費的收支管理工作。
12. 承擔收購儲備土地成本核算,參與編制土地儲備、舊城改造、拆遷安置資金的預算。
13.負責編制財務報表,定期向中心領導匯報項目資金的收支使用情況。
14.負責會計檔案的歸檔與保管。
15.主動接受審計、財政及相關部門對專項資金的指導與檢查。
1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土地儲備股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等其他土地收購儲備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2.負責編制土地收購儲備計劃,經縣國土資源局審核、縣土地收購儲備委員會同意后,上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3.根據柳江縣人民政府的委托,負責對被征收的農民集體土地、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及其他應納入儲備的國有土地進行儲備,并完善相關手續。
4.根據《委托收儲協議》,完成對擬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的調查,編制土地、房屋統一征收公告(通告)。
5.協助財務負責征地、拆遷補償費的核定。
6.負責擬收購土地的權屬核查工作。
7.負責向規劃部門征詢收購土地意見,測算擬收購土地及房產的補償費。
8.負責與原土地使用者商談補償事宜,擬訂土地收購補償方案及土地收購補償協議。
9.負責辦理儲備土地的權屬變更登記工作,并協助做好土地出讓的其他準備工作。
10.負責建立集體土地、新增建設用地和國有存量建設用地收購儲備信息系統,做好土地收購儲備的綜合統計工作,依法向社會公布土地收購、儲備信息。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綜合股職責
1.負責對收購儲備的土地進行整理和出讓前的合理開發、經營、管理工作。
2. 負責辦理已儲備土地出讓前期評估、測繪和投放市場的前期準備工作。
3. 負責儲備土地出讓交付前的清理工作。
4. 協助相關單位和部門測算地塊價格。
5.負責儲備土地的項目包裝,協助國土部門做好新增儲備土地報批工作。
6.負責編制土地儲備資金使用計劃,辦理儲備土地抵押貸款有關事宜。
7.負責協調聯系相關金融機構,籌集土地儲備資金。
2、主要職能
(1)、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年度用地計劃和產業政策制定土地收購儲備計劃,經縣國土資源局審核、縣土地收購儲備委員會同意并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按計劃組織實施。
(2)、按市場化原則組織資金運作,財務實行獨立核算,收支兩條線管理,接受縣國土資源局、縣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
(3)、受縣人民政府委托,負責對被征收的農民集體土地、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及其他應納入儲備的國有土地進行儲備。
(4)、管理、運作、經營好已收購、儲備的國有土地,實現國有土地資產的保值、增值。
(5)、負責籌集、管理并合理使用土地收購、儲備資金,確保資金安全流轉。
(6)、負責土地供應前的開發整理和管理工作,使土地達到可供應狀態。
(7)、制定年度土地儲備資金使用計劃,經縣財政局審核并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按計劃組織實施。
(8)、依法向社會公布土地收購、儲備信息,搞好綜合統計,財務收支,并定期向縣土地收購儲備委員會報告運作情況。
(9)、依法對違法用地和荒蕪閑置、舊城改造、企業改制等國有土地進行收購和置換,負責縣人民政府指令性收購地塊的收購和儲備工作。
(10)、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人員構成情況
? 本中心為全額財政撥款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參公管理人員編制數為6人,2015年在職在編人數5人,其他人員5人。
4.預算編制原則
(1)、合法性原則。部門預算編制要符合《預算法》和國家其他法律、法規,充分體現國家有關方針、政策。
(2)、真實性原則。部門預算編制過程中必須以社會經濟南發展和實現政府職能為依據,預算結果與客觀實際盡可能相吻合。
(3)、完整性原則。編制部門預算必須實行綜合預算,零基預算。
(4)、平衡性原則。部門預算應本著“量入為出,勤儉支出”的原則,根據現行財務規則的有關規定,統籌安排各項資金,保證當年預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則。部門預算編制應體現保基本運轉,保重點支出、集中財力辦大事。
5、2016年土地收購儲備計劃共計劃4104.05畝
(1)、柳江縣新城區土地收儲項目2900畝
(2)、柳江縣里高石材產業項目50畝
(3)、柳江縣五倫休閑旅游開發土地儲備項目100畝
(4)、新田屯城中村綜合改造收儲項目41.44畝
(5)、廣西瑞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收儲項目356.60畝
(6)、柳州市匯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土地收購項目48.78畝
(7)、柳江縣碩大養殖場項目90.05畝
(8)、柳州地區水泥廠地塊103.70畝
(9)、拉堡村委、瑞通公司汽車站地塊40畝
(10)、成團嶺排地塊100畝
(11)、長樂物流園120畝
(12)、縣酒廠地塊103.48畝
(13)其他收儲地塊50畝
二、關于柳江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2016年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柳江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預算實行綜合預算,反映土儲中心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預算。
(一)2016年收入預算總計41.73萬元。其中:
1.公共財政預算撥款41.73萬元,主要是經費撥款41.73萬元。
(二)2015年支出預算總計41.73萬元。其中:
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類:
(1)醫療衛生支出1.74萬元;
(2)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支出37.22萬元;
(3)住房保障支出2.77萬元;
2. 按支出經濟科目分類:
(1) 基本支出31.73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6.44萬元;商品服務支出2.4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80萬元。
(2) 項目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土儲中心開展土地收購儲備業務工作辦公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培訓費等商品和服務支出10萬元。
三、關于土儲中心2016年公共財政預算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編制,反映土儲中心2016年度部門預算中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按照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劃分。
2016年土儲中心年度部門預算中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支出共計41.73萬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31.73萬元。主要是用于工資福利支出26.4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4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77萬元。
(二)項目支出10萬元。主要是用于土地收購儲備工作商品和服務支出,如辦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支出10萬元。
四、關于土儲中心2016年項目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編制,反映土儲中心年度部門預算中項目支出預算的總體情況,按照資金來源劃分。
2016年土儲中心年度部門預算中項目支出預算共計10萬元。其中:
(一)公共財政預算撥款10萬元,主要是經費撥款10萬元,
五、關于土儲中心2016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本表按“三公”經費分項編制,反映土儲中心年度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的總體情況。
2016年土儲中心年度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6.45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本年度無此項目支出。
(二)公務接待費0.67萬元,比上年減少0.18萬元。
(三)公務用車費0萬元,比上年度減少5.6萬元,土儲中心已按相關文件要求實行公車改革,本年度不再做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的年度預算。
2.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本年度無公車購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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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2015年部門預算公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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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伍英明?????? 財務經辦人:董素青?????? 聯系電話0772-7255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