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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柳江區歸國華僑聯合會(以下簡稱區僑聯)的單位職責是:1、做好宣傳工作。積極宣傳黨和國家對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關懷及有關照顧政策,調動他們參加祖國現代化建設的積極性,促進愛國愛鄉情懷。 2、為經濟建設服務。廣泛團結歸僑、僑眷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以僑為“橋”,牽線搭橋,促進海外僑胞與祖國進行經濟合作和科技交流;為興辦和發展僑屬企業(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投資、興辦)服務,促進僑屬企業發展。3、參政議政。參與全縣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活動,反映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意見和要求;發揮僑聯以僑為“橋”的優勢,為促進早日實現祖國統一大業多作貢獻;參與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參與協商和推薦各級人代會、政協會的歸僑、僑眷代表和委員人選;參與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4、依法保護歸僑、僑眷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國務院、廣西區和柳州市分別制定的《實施辦法》及有關照顧政策,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權益; 5、做好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信訪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解決、落實反映的問題,使僑聯成為“歸僑、僑眷之家”和“華僑之家”。6、開展海內外聯誼、交流活動。密切與海外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系,促進鄉誼親情;弘揚中華文化,開展海內外文化、學術交流,協助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國內興辦文教衛生和其他公益事業。7、加強僑聯組織建設。健全和加強鄉鎮僑聯組織的建設,在歸僑、僑眷較多的鄉鎮、機關、學校及企事業單位建立基層僑聯小組。8、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鼓勵歸僑、僑眷發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移風易俗、反對迷信,崇尚科學,充分發揮僑聯界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9、加強僑聯自身建設。發揚民主,廉潔奉公,面向基層,面向群眾,培養、推薦和選拔德才兼備的歸僑、僑眷干部。全心全意為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服務。10、完成縣委和上級僑聯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僑聯成立于1981年。1997年根據(柳江發[1997]15號)文件,區僑聯設為縣委統戰部的內部機構,2002年3月柳江辦發[2002]43號文件,柳江縣歸國華僑聯合會在縣委的領導下,依法按照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定,區僑聯參公編制2名;原縣外僑辦因機構改革撤銷,但其編制人員不變,共有行政編制2名,繼續在區僑聯工作。
區僑聯實有人數4人,科級以上2人,占50%;其他人員2人,占50%。
離退休人員4人,其中,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4人。
一是開展僑情調查。繼續開展有目標、有重點的海內外僑情調研工作,對僑情數據庫進行動態更新管理,確保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完整。通過建立和加強與重點人士的聯系,形成穩固的聯系網絡。同時,樹立“大僑務”觀念,加強與各級僑務部門及華商會、在柳各省商會的聯系,共享僑務資源。
二是拓展海外聯誼。采取“請進來”方式積極開展海外聯誼,邀請海外人士及社團到我區考察,做好外賓接待工作,確保與重點社團、重點人士的密切聯系。為企業“走出去”服務,充分利用涉僑招商平臺,組織有需求的企業參會交流,為我區企業“走出去”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推動企業與國內僑企、海外僑商的交流合作。
三是加強僑胞之家建設。進一步落實市僑聯《關于“僑胞之家”建設的指導意見》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僑務資源及基礎設施配套分布情況,繼續在條件成熟的鄉鎮成立僑胞之家,使僑務工作觸角延伸到基層。通過電話聯絡、定期走訪、節日慰問等方式體察僑情、傾聽僑聲、反映僑意,及時為歸僑僑眷解決實際困難。以歸僑僑眷需求為導向,開展就業培訓、僑法宣傳、文體娛樂各項涉僑主題月服務活動,努力營造知僑愛僑、依法護僑的深厚氛圍。
四是關愛僑界,依法護僑。持續開展 “四個一”“五必訪”活動,深入僑界基層訪僑情、解民憂;多渠道、多領域、多層面開展走訪慰問,將走訪慰問和僑情調研、傾聽訴求有機結合,向他們送去黨和政府的關懷和照顧;加強與司法、執法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認真做好維護僑益工作。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工作。對歸僑僑眷反映較為突出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反映、幫助解決問題。
五是做好參政議政和文化交流活動。積極參與協商和推薦人大歸僑、僑眷代表人選,提名本級政治協商會議的歸僑、僑眷委員人選;認真掌握僑界人大代表及僑聯界委員提交的議案、提案的內容及落實情況。與僑界人大代表和政協僑聯界委員建立起常態化的聯系和溝通機制,主動為他們參政議政提供服務;進一步挖掘我縣僑界文藝優秀人才,組織參與區僑聯“親情中華”等文化交流活動,豐富民間對外交流與合作,使東盟各國更多地了解柳江文化,增強柳江的國際影響力。
六是落實僑聯改革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群團改革重要講話精神,按照《柳州市柳江區歸國華僑聯合會改革實施方案》制定工作任務,完善工作機制,明確改革工作時間節點,抓實抓細部署落實工作,確保改革工作取得實效。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8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總預算52.1139萬元,同比增3.8268萬元,同比增長7.93%。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2.1139萬元,同比增3.8268萬元,同比增長7.93%。
2、政府性基金撥款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總預算52.1139萬元,同比增3.8268萬元,同比增長7.9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四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41.7170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0.05%,同比增3.6054萬元,同比增加9.46%;
(2)社會就業與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5.3926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10.35%,同比增0.1990萬元,同比增加3.83%;
(3)醫療衛生類科目支出預算1.9247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3.69%,同比增0.0086萬元,同比增長0.44%;
(4)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3.0796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5.90%,同比增0.0138萬元,同比增長0.45%;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47.4339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1.02%,同比增3.6468萬元,同比增加8.33%。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38.7746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81.74%,同比增4.8883萬元,同比增長14.43%;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7.7533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6.35%,同比增1.5543萬元,同比增長25.07%;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0.9060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91%,同比減2.7958萬元,同比下降75.52%;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4.6800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98%,同比增0.1800萬元,同比增長4%。其中: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3.800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81.20%;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0.200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4.27%。
資本性支出0.680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14.53%。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52.113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2.1139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41.7170萬元;
2、社會就業與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5.3926萬元;
3、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類科目支出預算1.9247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3.0796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1.0550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1.055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0萬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1.0550萬元,同比減0.0050萬元,同比下降0.47%。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公務活動。
2、公務接待費1.0550萬元,同比減0.0050萬元,同比下降0.47%,原因是海外聯誼活動相對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同比減0萬元,同比下降0%。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經費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3.880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0.68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68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0輛,其他辦公設備共8臺(套)。
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2018年度預算績效目標如下(最終以區財政批復為準):
本單位2018年無預算績效項目。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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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柳江區歸國華僑聯合會(以下簡稱區僑聯)的單位職責是:1、做好宣傳工作。積極宣傳黨和國家對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關懷及有關照顧政策,調動他們參加祖國現代化建設的積極性,促進愛國愛鄉情懷。 2、為經濟建設服務。廣泛團結歸僑、僑眷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以僑為“橋”,牽線搭橋,促進海外僑胞與祖國進行經濟合作和科技交流;為興辦和發展僑屬企業(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投資、興辦)服務,促進僑屬企業發展。3、參政議政。參與全縣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活動,反映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意見和要求;發揮僑聯以僑為“橋”的優勢,為促進早日實現祖國統一大業多作貢獻;參與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參與協商和推薦各級人代會、政協會的歸僑、僑眷代表和委員人選;參與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4、依法保護歸僑、僑眷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國務院、廣西區和柳州市分別制定的《實施辦法》及有關照顧政策,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權益; 5、做好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信訪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解決、落實反映的問題,使僑聯成為“歸僑、僑眷之家”和“華僑之家”。6、開展海內外聯誼、交流活動。密切與海外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系,促進鄉誼親情;弘揚中華文化,開展海內外文化、學術交流,協助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國內興辦文教衛生和其他公益事業。7、加強僑聯組織建設。健全和加強鄉鎮僑聯組織的建設,在歸僑、僑眷較多的鄉鎮、機關、學校及企事業單位建立基層僑聯小組。8、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鼓勵歸僑、僑眷發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移風易俗、反對迷信,崇尚科學,充分發揮僑聯界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9、加強僑聯自身建設。發揚民主,廉潔奉公,面向基層,面向群眾,培養、推薦和選拔德才兼備的歸僑、僑眷干部。全心全意為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服務。10、完成縣委和上級僑聯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僑聯成立于1981年。1997年根據(柳江發[1997]15號)文件,區僑聯設為縣委統戰部的內部機構,2002年3月柳江辦發[2002]43號文件,柳江縣歸國華僑聯合會在縣委的領導下,依法按照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定,區僑聯參公編制2名;原縣外僑辦因機構改革撤銷,但其編制人員不變,共有行政編制2名,繼續在區僑聯工作。
區僑聯實有人數4人,科級以上2人,占50%;其他人員2人,占50%。
離退休人員4人,其中,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4人。
一是開展僑情調查。繼續開展有目標、有重點的海內外僑情調研工作,對僑情數據庫進行動態更新管理,確保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完整。通過建立和加強與重點人士的聯系,形成穩固的聯系網絡。同時,樹立“大僑務”觀念,加強與各級僑務部門及華商會、在柳各省商會的聯系,共享僑務資源。
二是拓展海外聯誼。采取“請進來”方式積極開展海外聯誼,邀請海外人士及社團到我區考察,做好外賓接待工作,確保與重點社團、重點人士的密切聯系。為企業“走出去”服務,充分利用涉僑招商平臺,組織有需求的企業參會交流,為我區企業“走出去”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推動企業與國內僑企、海外僑商的交流合作。
三是加強僑胞之家建設。進一步落實市僑聯《關于“僑胞之家”建設的指導意見》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僑務資源及基礎設施配套分布情況,繼續在條件成熟的鄉鎮成立僑胞之家,使僑務工作觸角延伸到基層。通過電話聯絡、定期走訪、節日慰問等方式體察僑情、傾聽僑聲、反映僑意,及時為歸僑僑眷解決實際困難。以歸僑僑眷需求為導向,開展就業培訓、僑法宣傳、文體娛樂各項涉僑主題月服務活動,努力營造知僑愛僑、依法護僑的深厚氛圍。
四是關愛僑界,依法護僑。持續開展 “四個一”“五必訪”活動,深入僑界基層訪僑情、解民憂;多渠道、多領域、多層面開展走訪慰問,將走訪慰問和僑情調研、傾聽訴求有機結合,向他們送去黨和政府的關懷和照顧;加強與司法、執法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認真做好維護僑益工作。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工作。對歸僑僑眷反映較為突出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反映、幫助解決問題。
五是做好參政議政和文化交流活動。積極參與協商和推薦人大歸僑、僑眷代表人選,提名本級政治協商會議的歸僑、僑眷委員人選;認真掌握僑界人大代表及僑聯界委員提交的議案、提案的內容及落實情況。與僑界人大代表和政協僑聯界委員建立起常態化的聯系和溝通機制,主動為他們參政議政提供服務;進一步挖掘我縣僑界文藝優秀人才,組織參與區僑聯“親情中華”等文化交流活動,豐富民間對外交流與合作,使東盟各國更多地了解柳江文化,增強柳江的國際影響力。
六是落實僑聯改革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群團改革重要講話精神,按照《柳州市柳江區歸國華僑聯合會改革實施方案》制定工作任務,完善工作機制,明確改革工作時間節點,抓實抓細部署落實工作,確保改革工作取得實效。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8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總預算52.1139萬元,同比增3.8268萬元,同比增長7.93%。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2.1139萬元,同比增3.8268萬元,同比增長7.93%。
2、政府性基金撥款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總預算52.1139萬元,同比增3.8268萬元,同比增長7.9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四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41.7170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0.05%,同比增3.6054萬元,同比增加9.46%;
(2)社會就業與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5.3926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10.35%,同比增0.1990萬元,同比增加3.83%;
(3)醫療衛生類科目支出預算1.9247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3.69%,同比增0.0086萬元,同比增長0.44%;
(4)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3.0796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5.90%,同比增0.0138萬元,同比增長0.45%;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47.4339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1.02%,同比增3.6468萬元,同比增加8.33%。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38.7746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81.74%,同比增4.8883萬元,同比增長14.43%;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7.7533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6.35%,同比增1.5543萬元,同比增長25.07%;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0.9060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91%,同比減2.7958萬元,同比下降75.52%;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4.6800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98%,同比增0.1800萬元,同比增長4%。其中: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3.800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81.20%;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0.200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4.27%。
資本性支出0.680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14.53%。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52.113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2.1139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41.7170萬元;
2、社會就業與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5.3926萬元;
3、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類科目支出預算1.9247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3.0796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1.0550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1.055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0萬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1.0550萬元,同比減0.0050萬元,同比下降0.47%。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公務活動。
2、公務接待費1.0550萬元,同比減0.0050萬元,同比下降0.47%,原因是海外聯誼活動相對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同比減0萬元,同比下降0%。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經費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3.880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0.68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68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0輛,其他辦公設備共8臺(套)。
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2018年度預算績效目標如下(最終以區財政批復為準):
本單位2018年無預算績效項目。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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