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江區土博鎮人民政府2017年部門預算及
“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說明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包括主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
一、基本情況
1. 土博鎮位于柳江縣西北部,距柳州市50公里,東鄰三都鎮,南接土博鎮,西部分別與宜州市屏南鄉及忻城縣大塘鎮交界,北連流山、洛滿兩鎮。是柳州地區海拔最高的鄉鎮。全鎮總面積416平方公里,轄17個村(居)委,174個村(居)小組,人口約4.65萬人。
單位職責
土博鎮政府的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上級行政機關的決議、命令及同級黨委的決定,執行鎮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編制和執行本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制并執行財政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的行政工作。負責轄區內行政執法工作,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人身、民主、財產等合法權利,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職責。
三、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部門機構設置和人員構成情況表: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資金來源 |
編制人數 |
在職 人數 |
退休人數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人民政府 |
行政 |
全額撥款 |
35 |
34 |
13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農業服務中心 |
事業 |
全額撥款 |
7 |
5 |
4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計劃生育服務站 |
事業 |
全額撥款 |
17 |
10 |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社會保障所 |
事業 |
全額撥款 |
5 |
5 |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林業站 |
事業 |
全額撥款 |
3 |
3 |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交通站 |
事業 |
全額撥款 |
4 |
4 |
1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文化廣播站 |
事業 |
全額撥款 |
3 |
3 |
2 |
年度主要工作任務等
1、推進“三產”發展,提升鎮域經濟實力
(1)堅持農林業基礎地位
(2)適度發展工業
(3)加快服務業發展
2、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推動城鄉一體化進程
(1)加強道路硬化建設
(2)保障農村電網改造順利進行
(3)加快城鎮建設步伐
(4)扎實推進生態鄉村建設
3、嚴格落實扶貧政策,堅決打好脫貧攻堅戰
(1)實施產業扶持,引進項目帶動
(2)實施異地搬遷和危房改造扶持
(3)實施基礎設施建設扶持工程
4、切實保障民生,提升社會保障能力
(1)繼續做好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孤兒保障、五保供養等社會救助
(2)繼續做好優撫定補、倒房重建工作
(3)繼續做好殘疾人幫扶工作
(4)繼續做好高齡生活補助認定發放、農村大病救助工作
5、促進社會各項事業均衡發展,推動社會全面進步
(1)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
(2)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新政策。
(3)提升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能力
(4)繼續推進文化體育建設。
6、加強社會綜合治理,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1)加強綜治基礎建設,推進平安創建活動
(2)健全和完善矛盾糾紛調處體系
(3)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
(4)創新重點群體管控措施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7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總預算921.66萬元,同比2016年798.30萬元比增加123.36萬元,同比增長15.45%。其中: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21.66萬元,同比2016年798.30萬元比增加123.36萬元,同比增長15.45%。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總預算921.66萬元,同比2016年798.30萬元比增加123.36萬元,同比增長15.45%。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七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554.72萬元,占支出總預算60.19%,同比2016年476.28萬元增加78.44萬元,同比增長16.47%;
(2)文化體育與傳媒類科目支出預算18.3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99%,同比2016年10.02萬元增加8.34萬元,同比增長83.23%;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科目支出預算139.2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5.11%,同比2016年142.00萬元減少2.75萬元,同比下降1.94%;
(4)醫療衛生類科目支出預算86.81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42%,同比2016年77.36萬元增加9.45萬元,同比增長12.22%;
(5)城鄉社區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22.9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2.49%,同比2016年10.17萬元增加12.81萬元,同比增長125.96%;
(6)農林水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57.34萬元,占支出總預算6.22%,同比2016年47.25萬元增加10.09萬元,同比增長21.35%;
(7)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42.20萬元,占支出總預算4.58%,同比2016年35.22萬元增加6.98萬元,同比增長19.82%。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819.00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8.86%,同比2016年694.84萬元增加124.16萬元,同比增長17.87%。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629.49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6.86%,同比2016年472.27萬元增加157.22萬元,同比增長33.29%;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06.33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2.98%,同比2016年63.32萬元增加43.01萬元,同比增長67.92%;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83.18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0.16%,同比2016年159.25萬元減少76.07萬元,同比下降47.77%。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102.6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1.14%,同比2016年103.46萬元減少0.8萬元,同比下降0.77%。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2.0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1.95%,同比2016年0萬元增加2.00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00.66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98.05%,同比2016年103.46萬元減少2.80萬元,下降2.71%。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921.6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921.66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554.72萬元;
2、文化體育與傳媒類科目支出預算18.36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科目支出預算139.25萬元;
4、醫療衛生類科目支出預算86.81萬元;
5、城鄉社區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22.98萬元;
6、農林水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57.34萬元;
7、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42.20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7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45.83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22.1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23.68萬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45.83萬元,同比2016年67.07萬元減少21.24萬元,同比下降31.67%。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2016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22.15萬元,同比2016年28.14萬元減少5.99萬元,同比下降21.29%,原因是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對公務接待堅持節約簡樸,嚴禁奢侈浪費的原則,加強對公務接待費用列支和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公務接待審批制度,明確公務接待范圍、嚴格遵守接待事前審批制度的接待標準,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23.68萬元,同比2016年38.93減少15.25萬元,同比下降39.18%,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68萬元,同比2016年38.93減少15.25萬元,同比下降39.18%,原因是原因是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制定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強化對車輛使用、維修、加油、保險等環節的內部控制,嚴格執行“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定點保險”制度,杜絕公務用車使用中的浪費現象,嚴控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16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74.4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6.5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5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4輛,其他辦公設備共272臺(套)。
五、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柳江區土博鎮人民政府2017年部門預算及
“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說明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包括主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
一、基本情況
1. 土博鎮位于柳江縣西北部,距柳州市50公里,東鄰三都鎮,南接土博鎮,西部分別與宜州市屏南鄉及忻城縣大塘鎮交界,北連流山、洛滿兩鎮。是柳州地區海拔最高的鄉鎮。全鎮總面積416平方公里,轄17個村(居)委,174個村(居)小組,人口約4.65萬人。
單位職責
土博鎮政府的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上級行政機關的決議、命令及同級黨委的決定,執行鎮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編制和執行本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制并執行財政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的行政工作。負責轄區內行政執法工作,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人身、民主、財產等合法權利,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職責。
三、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部門機構設置和人員構成情況表: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資金來源 |
編制人數 |
在職 人數 |
退休人數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人民政府 |
行政 |
全額撥款 |
35 |
34 |
13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農業服務中心 |
事業 |
全額撥款 |
7 |
5 |
4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計劃生育服務站 |
事業 |
全額撥款 |
17 |
10 |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社會保障所 |
事業 |
全額撥款 |
5 |
5 |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林業站 |
事業 |
全額撥款 |
3 |
3 |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交通站 |
事業 |
全額撥款 |
4 |
4 |
1 |
柳州市柳江區土博鎮文化廣播站 |
事業 |
全額撥款 |
3 |
3 |
2 |
年度主要工作任務等
1、推進“三產”發展,提升鎮域經濟實力
(1)堅持農林業基礎地位
(2)適度發展工業
(3)加快服務業發展
2、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推動城鄉一體化進程
(1)加強道路硬化建設
(2)保障農村電網改造順利進行
(3)加快城鎮建設步伐
(4)扎實推進生態鄉村建設
3、嚴格落實扶貧政策,堅決打好脫貧攻堅戰
(1)實施產業扶持,引進項目帶動
(2)實施異地搬遷和危房改造扶持
(3)實施基礎設施建設扶持工程
4、切實保障民生,提升社會保障能力
(1)繼續做好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孤兒保障、五保供養等社會救助
(2)繼續做好優撫定補、倒房重建工作
(3)繼續做好殘疾人幫扶工作
(4)繼續做好高齡生活補助認定發放、農村大病救助工作
5、促進社會各項事業均衡發展,推動社會全面進步
(1)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
(2)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新政策。
(3)提升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能力
(4)繼續推進文化體育建設。
6、加強社會綜合治理,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1)加強綜治基礎建設,推進平安創建活動
(2)健全和完善矛盾糾紛調處體系
(3)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
(4)創新重點群體管控措施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7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總預算921.66萬元,同比2016年798.30萬元比增加123.36萬元,同比增長15.45%。其中: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21.66萬元,同比2016年798.30萬元比增加123.36萬元,同比增長15.45%。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總預算921.66萬元,同比2016年798.30萬元比增加123.36萬元,同比增長15.45%。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七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554.72萬元,占支出總預算60.19%,同比2016年476.28萬元增加78.44萬元,同比增長16.47%;
(2)文化體育與傳媒類科目支出預算18.3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99%,同比2016年10.02萬元增加8.34萬元,同比增長83.23%;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科目支出預算139.2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5.11%,同比2016年142.00萬元減少2.75萬元,同比下降1.94%;
(4)醫療衛生類科目支出預算86.81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42%,同比2016年77.36萬元增加9.45萬元,同比增長12.22%;
(5)城鄉社區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22.9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2.49%,同比2016年10.17萬元增加12.81萬元,同比增長125.96%;
(6)農林水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57.34萬元,占支出總預算6.22%,同比2016年47.25萬元增加10.09萬元,同比增長21.35%;
(7)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42.20萬元,占支出總預算4.58%,同比2016年35.22萬元增加6.98萬元,同比增長19.82%。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819.00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8.86%,同比2016年694.84萬元增加124.16萬元,同比增長17.87%。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629.49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6.86%,同比2016年472.27萬元增加157.22萬元,同比增長33.29%;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06.33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2.98%,同比2016年63.32萬元增加43.01萬元,同比增長67.92%;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83.18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0.16%,同比2016年159.25萬元減少76.07萬元,同比下降47.77%。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102.6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1.14%,同比2016年103.46萬元減少0.8萬元,同比下降0.77%。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2.0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1.95%,同比2016年0萬元增加2.00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00.66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98.05%,同比2016年103.46萬元減少2.80萬元,下降2.71%。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921.6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921.66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554.72萬元;
2、文化體育與傳媒類科目支出預算18.36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科目支出預算139.25萬元;
4、醫療衛生類科目支出預算86.81萬元;
5、城鄉社區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22.98萬元;
6、農林水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57.34萬元;
7、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42.20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7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45.83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22.1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23.68萬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45.83萬元,同比2016年67.07萬元減少21.24萬元,同比下降31.67%。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2016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22.15萬元,同比2016年28.14萬元減少5.99萬元,同比下降21.29%,原因是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對公務接待堅持節約簡樸,嚴禁奢侈浪費的原則,加強對公務接待費用列支和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公務接待審批制度,明確公務接待范圍、嚴格遵守接待事前審批制度的接待標準,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23.68萬元,同比2016年38.93減少15.25萬元,同比下降39.18%,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68萬元,同比2016年38.93減少15.25萬元,同比下降39.18%,原因是原因是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制定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強化對車輛使用、維修、加油、保險等環節的內部控制,嚴格執行“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定點保險”制度,杜絕公務用車使用中的浪費現象,嚴控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16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74.4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6.5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5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4輛,其他辦公設備共272臺(套)。
五、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