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印發了《柳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公布柳州市第二批具備互認資格的醫學檢驗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F解讀如下:
一、印發《通知》的背景
為提高醫療資源利用率,推動我市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國衛醫發〔2022〕6號)《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醫療機構臨床檢驗項目互認工作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桂衛辦發〔2025〕13號)的要求,我委印發了《柳州市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柳州市進一步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柳衛醫〔2023〕11號),經醫療機構申報、專家評審、公示等環節,認定了柳州市第二批具備互認資格的醫學檢驗項目。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是確定項目清單。經過相關認定程序,認定了柳州市第二批具備互認資格的醫學檢驗項目。
二是明確工作任務。《通知》提出四項任務,第一,加強質量管理。要求相關醫療機構在本單位具備互認的醫學檢驗結果報告上統一注明互認標識,并按有關要求報送質量控制情況及開展質控評價。第二,建立健全互認工作制度。要求及時將本機構醫學檢驗結果上傳至“柳州市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同時加強人員培訓,規范工作流程,為有關醫務人員開展互認工作提供必要的設備設施及保障措施。第三,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要求市醫學檢驗質控中心加強組織抽查工作,及時將質控不達標的檢查項目或醫療機構清退出互認范圍。第四,做好宣傳引導。要求醫療機構定期向社會公布檢驗互認項目,引導公眾理解支持互認工作,形成合理預期。
下一步,我委將加強組織領導,督促醫療機構落實工作舉措,切實提高資源利用率,確保柳州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醫學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有序開展。
近日,我委印發了《柳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公布柳州市第二批具備互認資格的醫學檢驗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F解讀如下:
一、印發《通知》的背景
為提高醫療資源利用率,推動我市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國衛醫發〔2022〕6號)《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醫療機構臨床檢驗項目互認工作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桂衛辦發〔2025〕13號)的要求,我委印發了《柳州市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柳州市進一步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柳衛醫〔2023〕11號),經醫療機構申報、專家評審、公示等環節,認定了柳州市第二批具備互認資格的醫學檢驗項目。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是確定項目清單。經過相關認定程序,認定了柳州市第二批具備互認資格的醫學檢驗項目。
二是明確工作任務。《通知》提出四項任務,第一,加強質量管理。要求相關醫療機構在本單位具備互認的醫學檢驗結果報告上統一注明互認標識,并按有關要求報送質量控制情況及開展質控評價。第二,建立健全互認工作制度。要求及時將本機構醫學檢驗結果上傳至“柳州市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同時加強人員培訓,規范工作流程,為有關醫務人員開展互認工作提供必要的設備設施及保障措施。第三,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要求市醫學檢驗質控中心加強組織抽查工作,及時將質控不達標的檢查項目或醫療機構清退出互認范圍。第四,做好宣傳引導。要求醫療機構定期向社會公布檢驗互認項目,引導公眾理解支持互認工作,形成合理預期。
下一步,我委將加強組織領導,督促醫療機構落實工作舉措,切實提高資源利用率,確保柳州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醫學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