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計總體情況
2024年,面對錯綜復雜的經濟發展形勢、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柳州市柳江區各鎮各部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區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各項決議,切實兜牢“三保”底線,全力保障重點領域支出需求,積極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推動全區經濟社會回升向好發展。
審計結果表明,區財政局等單位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開源促增收,充分節流保支出,強化管控防風險,保障全區財政運行總體平穩,決算草案基本真實地反映了財政預算收支情況。但在本次審計中,仍發現在預算編制及執行管理、債券資金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及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二、財政預決算管理審計情況
對區本級各預算單位2024年有關數據資料進行分析、核查,重點審計了區衛生健康局、區后勤服務中心、區開發區管委會、拉堡鎮政府、區疾控中心等單位部門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情況,發現存在農業保險區本級配套資金未足額編入預算、14個單位未及時盤活存量資金、3個單位未及時清理往來款三個方面的問題。
三、債務風險及債券資金管理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2022—2024年期間新增債券資金收支情況,發現存在債券資金支付進度慢、使用效益低的問題。
四、重大政策落實、重點資金、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審計情況
圍繞中央、自治區、柳州市和柳江區決策部署,重點關注了財政支持提振消費、擴大有效投資政策落實,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鄉村振興銜接資金,征地工作經費、耕地提質改造(旱改水)項目等方面情況。
審計發現,存在個別施工合同審核不嚴,約定增值稅計算方法不一致影響結算造價;部分水稻種植保險保單承保時間設置不合理;部分扶貧項目經營性資產未正確確權;個別鎮超范圍使用征地工作經費;個別項目尚未竣工驗收即投入使用;部分項目立項程序不規范導致項目未能實施,造成前期建設資金損失浪費;個別項目工程結算價款不實,多計多付工程價款;社會資本投資方實施部分項目未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等八個方面的問題。
五、國有資產資源管理審計情況
重點關注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處置等方面和國有資源管護方面的情況。審計發現,存在4個單位固定資產未登記入賬,形成賬外資產;1個單位未按規定盤點固定資產;3個單位部分固定資產長期閑置,未能發揮資產效益;個別單位違規出借固定資產;4個單位固定資產處置不規范;7個單位未及時上繳國有資產出租、處置收入;耕地存在“非糧化”和“非農化”情況等七個方面的問題。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部門執行了清單化管理,明確了責任單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并從強化財政全流程管理,嚴格債券資金監管,加強扶貧項目資產后續管理,加強項目建設全流程管理,強化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強化業務培訓和監督檢查6個方面提出審計意見建議。
下一步,區委審計辦、區審計局將認真落實督促整改責任,對審計整改情況實行“掛銷號”動態跟蹤管理,通過業務指導、發函督促和現場督查等方式,推動審計整改工作落實落地。
一、審計總體情況
2024年,面對錯綜復雜的經濟發展形勢、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柳州市柳江區各鎮各部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區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各項決議,切實兜牢“三保”底線,全力保障重點領域支出需求,積極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推動全區經濟社會回升向好發展。
審計結果表明,區財政局等單位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開源促增收,充分節流保支出,強化管控防風險,保障全區財政運行總體平穩,決算草案基本真實地反映了財政預算收支情況。但在本次審計中,仍發現在預算編制及執行管理、債券資金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及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二、財政預決算管理審計情況
對區本級各預算單位2024年有關數據資料進行分析、核查,重點審計了區衛生健康局、區后勤服務中心、區開發區管委會、拉堡鎮政府、區疾控中心等單位部門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情況,發現存在農業保險區本級配套資金未足額編入預算、14個單位未及時盤活存量資金、3個單位未及時清理往來款三個方面的問題。
三、債務風險及債券資金管理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2022—2024年期間新增債券資金收支情況,發現存在債券資金支付進度慢、使用效益低的問題。
四、重大政策落實、重點資金、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審計情況
圍繞中央、自治區、柳州市和柳江區決策部署,重點關注了財政支持提振消費、擴大有效投資政策落實,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鄉村振興銜接資金,征地工作經費、耕地提質改造(旱改水)項目等方面情況。
審計發現,存在個別施工合同審核不嚴,約定增值稅計算方法不一致影響結算造價;部分水稻種植保險保單承保時間設置不合理;部分扶貧項目經營性資產未正確確權;個別鎮超范圍使用征地工作經費;個別項目尚未竣工驗收即投入使用;部分項目立項程序不規范導致項目未能實施,造成前期建設資金損失浪費;個別項目工程結算價款不實,多計多付工程價款;社會資本投資方實施部分項目未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等八個方面的問題。
五、國有資產資源管理審計情況
重點關注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處置等方面和國有資源管護方面的情況。審計發現,存在4個單位固定資產未登記入賬,形成賬外資產;1個單位未按規定盤點固定資產;3個單位部分固定資產長期閑置,未能發揮資產效益;個別單位違規出借固定資產;4個單位固定資產處置不規范;7個單位未及時上繳國有資產出租、處置收入;耕地存在“非糧化”和“非農化”情況等七個方面的問題。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部門執行了清單化管理,明確了責任單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并從強化財政全流程管理,嚴格債券資金監管,加強扶貧項目資產后續管理,加強項目建設全流程管理,強化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強化業務培訓和監督檢查6個方面提出審計意見建議。
下一步,區委審計辦、區審計局將認真落實督促整改責任,對審計整改情況實行“掛銷號”動態跟蹤管理,通過業務指導、發函督促和現場督查等方式,推動審計整改工作落實落地。